當事人申請緩、減、免交訴訟費 - 應向法院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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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申請緩、減、免交訴訟費 應向法院提供的材料

瞭解民事辦案流程,能清楚我國整個民事訴訟流程,以及在訴訟過程中才知道什麼時間該做什麼。而刑事案件中需要了解多一點公安機關的辦案流程,才知道公安機關傳喚你並不一定是違法了。不同類型的訴訟中,司法人員的具體辦案流程要求不同,分別是用各自的訴訟法。比如,民事案件中依據《民事訴訟法,而刑事案件中則依據《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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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訴緩交、減交和免交訴訟費

為了充分保障公民獲得法律救濟,我國法律特別規定了訴訟費用的緩交、減交和免交,最高法院也制定了關於對經濟困難的當事人實施法律救助的規定。所謂緩交,是指當事人經濟上確有困難,暫時無力交納訴訟費用,向人民法院申請延緩交納訴訟費的一段時間後再交納。所謂減交,是指當事人經濟上確有困難,無力交納全部訴訟費用,經申請後,人民法院准予適當減少應交納的訴訟費用。所謂免交,是指當事人經濟上確有困難,無力交納訴訟費用,經申請後,人民法院准予不交納訴訟費用。對於訴訟費用的緩交、減交和免交,當事人應在通知的七日交費期限內向受理案件的法院提交書面申請書,並寫明理由,同時應當提交相關的證明材料。若申請緩交、減交或免交上訴案件的費用,還應附上一審判決書,上訴書和交納上訴費通知書。需要提醒您的是:1、您應註明您的聯繫方式,以便人民法院能及時通知您審批的結果。2、人民法院決定對申請人司法救助,對方當事人敗訴的,訴訟費用由對方當事人交納;拒不交納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3、申請人騙取司法救助的,人民法院會責令其補交訴訟費用;拒不補交的,以妨害訴訟行為論處。免交或不預交案件受理費的情形1、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適用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免交案件受理費。2、依照民事訴訟法第179條第1款(一)項的規定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當事人應當交納訴訟費用;當事人對第一審裁判未提出上訴,裁判生效後又提出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後決定再審的案件,當事人應當交納訴訟費用;其他依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審再審的案件,免交案件受理費。3、發回重審的案件預交的上訴費不予退還,重審後,原上訴過的一方當事人對重審後的裁判不服提出上訴的,不再預交上訴案件受理費;沒有上訴過的一方當事人,對重審後的裁判不服提出上訴的,仍需預交上訴案件受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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