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強制執行申請人死亡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9W 申請強制執行,申請人須預交執行款嗎? 申請執行無需預先繳納申請執行費,但人民法院在執行到位的首批執行款扣除人民法院依法應收取的執行費。繳費標準:執行金額或價額在1萬元以下的,每件交納50元;一萬元至50萬元的,按執行金額或價額的千分之五交納;50萬元以上的,按執行金額或價額的千分之一再加2000元交納; 國務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1、第二十條 本辦法第十條第(一)項、第(六)項規定的申請費不由申請人預交,執行申請費執行後交納, 2、第十條 當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下列事項,應當交納申請費: 強制執行 訴訟仲裁 死亡 申請人 判決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