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法通則第一百七十七條 來源:法律科普站 6.82K 第一百一十七條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徵收、徵用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 第一百七 合同訂立 十七條 民法通則 合同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