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社會撫養費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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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生社會撫養費新政策

基於親子關係的特殊情感聯繫和家庭共同生活狀態,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雖是強制義務,但絕大多數情形是父母自覺自願地履行其義務為結果,法律和社會公力無須過多幹預或介入。然而,這並不排除現實生活中少數人自私自利,生而不養,公然背離作為父母應承擔的道義責任和法律義務。在此情形下,則必須動用社會公力,強制父母履行撫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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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超生社會撫養費新政策有哪些內容?

 社會撫養費,也就是人們俗稱的超生罰款,有了新的徵收管理規定。國家衞生計生委20日公佈《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條例(送審稿)》(以下簡稱《條例》),貴州超生社會撫養費新政策並通過法制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新規定縮小了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範圍,對符合政策規定,但不符合程序規定生育的,不予徵收社會撫養費;並且將“超生二孩”的社會撫養費的徵收數額限定在計徵標準3倍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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