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前不知情欠款如何處理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8W
離婚前不知情欠款如何處理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前不知情欠款如何處理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離婚前不知情欠款如何處理

仍有可能承擔連帶責任,可向法院起訴變更撫養權。 離婚時對方突然提出許多債務該如何處理 對於這種情況,對方當事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查核債務是否存在:
(1)對於一方提出債務逐一核對,據實認定債務是否存在;
(2)要求主張債務的一方舉證,某項債務是否存在,不是單憑口説而是要有充分的證據證明,這些證據包括借款證明、債權人的證詞、借款用於何處的證明等;
(3)認真查核所有的證據,看看這些證據相互之間是否存在矛盾和漏洞;
(4)根據債權人所提供的證據,提出能反駁其主張的相關證據,如家庭收入與開支,購買房屋等家庭貴重物品的時間與債務時間矛盾,説明沒有負債的可能和必要,以證明債務是虛假的,或者提供證據説明該債務是其個人債務,不屬夫妻共同債務。 如果當事人為了多佔夫妻共同財產、編造債務提供虛假信息或教唆他人作偽證,應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對於離婚當時無法推翻的債務,離婚後發現對方偽造或虛編債務多佔了夫妻共同財產或不法增加了該方負擔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