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暫緩執行

來源:法律科普站 2.87W
拘役暫緩執行

暫緩執行,是指執行程序開始後,人民法院因法定事由依職權或根據當事人、其他利害關係人的申請,決定對某一項或幾項執行措施在規定的期限內提供擔保暫緩執行的一種制度。暫緩執行還需要拘留嗎?下面本站網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暫緩執行的期限

《暫緩規定》第十條的規定,一般不得超過三個月,因特殊事由,可以適當延長,延長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個月。
日期從執行法院作出暫緩執行決定之日起計算。暫緩執行的決定由上級人民法院作出的,從執行法院收到暫緩執行決定之日起計算。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