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歲刑事責任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7W
十四歲刑事責任
十四歲刑事責任
對於您提出的問題,我的解答是,我國《刑法》第十七條規定:

“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週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那麼,對於正確確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重要的意義,是區分罪與非罪的關鍵。

針對如何認定犯罪年齡的問題,最高人民研究室關於如何認定被告人犯罪時年齡問題的答覆,明確指出,在審判中,特別是在處理死刑案件時,必須把被告人犯罪時的實際年齡作為案件的重要事實予以查清。

在一般情況下,認定被告人的實際年齡應當以户口登記為基本依據,結合人口普查登記和其他有關資料,並經過認真調查核實後加以確定。

對被告人實際年齡有異議或者疑義時,更應當多方查證核實。

如果有足夠證據認定户口登記冊上記載的年齡有誤,就應以查明的實際年齡來認定。

如果經反覆調查,確實查不清的,應當按照從寬的原則予以掌握,以留有餘地。

今後,再涉及被告人年齡特別是未成年犯罪的時候,對於年齡的認定應慎重,更有利於保護刑事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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