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後能否要求侵權賠償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4W
醫療保險後能否要求侵權賠償的
醫療保險後能否要求侵權賠償的
1、事人在醫療保險賠付後是依然可以要求對方進行侵權賠償的。醫保與侵權屬於不同的法律關係。醫保報銷是基於當事人與醫保機構訂立的醫保合同,屬於合同之債;而要求侵權人賠償醫藥費是基於侵權行為,屬於侵權之債,兩者本質有區別。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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