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假協議打官司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6W
使用假協議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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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名叫劉志剛的自考生,求職時冒充北大博士,製造虛假文憑簡歷,被鄭州航院以高薪聘用。7月18日,這起備受社會關注的“假北大博士”詐騙案有了終審結果,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了劉志剛的上訴,維持了一審法院的判決。這個案件沒錯但有三點值得關注:1僅僅是因為涉及北大,太知名了,如果涉及別的學校,會這麼判麼?2中國不是英美法系,因此,判例對相同案件不具有強制參照的作用3請留意這句話:這是建國以來第一案,而且到目前是空前"絕後"的一次.説明以後在相似問題上是否要借鑑此判決,還是持爭議態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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