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公證遺囑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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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公證遺囑的材料
辦理公證遺囑材料需要哪些

所謂公證遺囑,是指遺囑人生前訂立並經公證機關公證的遺囑。遺囑人可以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作出個人處分, 並於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這種處分行為就是遺囑。遺囑人訂立遺囑的方式有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口頭遺囑、公證遺囑等,其中以公證遺囑的證明力最高。


辦理遺囑公證,遺囑人應提交以下證件和材料:


(1)立遺囑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户口簿;


(2)處分的財產為夫妻共有的,應提交結婚證;


(3)遺囑內容所涉及的不動產、動產、知識產權、存款、股權(股票),或者其他財產的產權憑證或證明;


(4)立遺囑人已經擬定自書遺囑的應一併提供。遺囑中指定遺囑執行人的,應提交執行人的身份證明;


(5)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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