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人員有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2W 合夥企業聘任的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的人員,是否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連帶責任? 合夥企業聘任的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的人員,對合夥企業債務不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根據《合夥企業法》的規定,只有合夥企業的合夥人才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被聘任的經營管理人員,不是合夥企業的合夥人,不具有合夥人的資格,僅有管理合夥企業日常經營事務的權利,因此也無需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承擔 合夥 人員 公司債務 連帶責任 債務 債權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