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損害賠償 - 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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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損害賠償 民事責任

國家機關因某種紕漏導致相關行為人無辜判刑的,在查明清楚後是需要對相關錯判的行為人給予一定的補償的,這種補償就叫做刑事賠償。刑事賠償是有其相應的賠償標準的,國家機關應按照相應的賠償標準給予行為人刑事賠償。刑事賠償義務機關是指接受刑事賠償請求、支付賠償費用、參加賠償訴訟的義務方。主要包括公安機關、安全機關、軍隊保衞部門、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以及監獄管理機關。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精神損害賠償

1、名譽侵權通常很難直接造成經濟方面的損失,但會對受害人的精神造成很大的影響。在人云亦云,網絡傳播速度極快的年代,誹謗造成的影響無法預計。

2、對於受害人名譽利益損害可以通過判令侵權人採取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的適當措施予以救濟,但當採取這些措施不足以完全恢復受害人的名譽時,就應當把名譽利益損害納入精神損害賠償的範疇。

3、根據有關司法解釋,只有當侵害名譽權行為致人精神損害,造成嚴重後果的,受害人才有權請求精神撫慰金賠償。對於賠償數額,應綜合考慮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侵權人獲利的情況、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以及受訴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予以確定。

4、根據我國現今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法人名譽權受到侵害,不能要求精神撫慰金賠償。

以上就是侵犯名譽權的具體情況,在司法實踐中,對於侵犯名譽權的具體處理情況,應當根據實際的侵權行為來進行認定,當事人可以向司法機關起訴,並要求對方立即停止侵害,對於造成的損失應當提供相關的證據來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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