彙編作品是演繹作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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彙編作品是演繹作品嗎
彙編作品與演繹作品的區別

1、是二者概念不同。

彙編作品是指對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不構成作品的數據或其他材料,在內容的選擇或編排上體現獨創性的作品,如期刊、報紙、百科全書等。可分割合作作品是指兩人以上共同創作可分割使用的作品。

2、是權利主體不同。

彙編作品的著作權由彙編人享有。可分割合作作品的著作權歸可分割合作作者共同享有。

3、是二者特徵不同。

彙編作品的各作者之間不必具備創作合意,而可分割合作作品要求各可分割合作作者有共同創作的願望。

現實生活中對於著作權侵權是特別複雜的,大家要注意區分各個作品之間的不同。瞭解自己的作品是屬於哪一種,都享有哪些權利,又要承擔哪些義務,當我們的著作權受到侵犯時,學會用相關知識維護自己的權益,同時也要做到尊重他人的著作權。想必通過小編的解釋大家已經瞭解了什麼是演繹作品,如果你還有疑問,可以諮詢相關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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