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級高級法官退休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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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級高級法官退休年齡
一、本暫行規定適用於:公司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前原固定工船員;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船員;高級船員(不含農高工)。
二、內部退養是指部分年齡較大、身體健康欠佳、已不適合上船工作但尚不具備退休條件的船員,在單位內部提前退出工作崗位休養。
三、普通船員年滿50週歲,經縣一級以上醫院診斷確因病不能上船工作,經本人書面申請,船員公司總經理辦公會研究同意,可辦理內部退養。
四、高級船員年滿55週歲,因工傷、長期患病並經船員公司指定醫院複檢確認不適宜上船工作,經本人申請,船員公司總經理辦公會研究同意,可辦理內部退養。高級船員申請內部退養,應嚴格審核,從嚴控制。五、申請辦理內部退養的船員,應填寫《船員內部退養審批表》,經批准後,與單位簽訂《船員內部退養協議書》,並交回海員證、護照等證件。雙方嚴格按本暫行規定和《協議書》的內容執行。
六、船員內部退養期間月工資待遇如下:1、內退工資:1680元/月。(已含國家、企業規定的各項補貼)。2、年功工資:6元/年。
七、船員內部退養期間工齡連續計算,檔案工資正常調升,仍享受養老、醫療等各項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八、內部退養船員需按規定繳納養老、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個人繳費部分。
九、內部退養船員由船員公司辦公室負責日常管理,不再安排上崗或返聘。
十、內部退養船員在退養期間,擅自從事有報酬工作而引發勞資糾紛、傷亡等意外情況時,後果自負。
十一、內部退養船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享受退休待遇。
十二、本暫行規定經船員公司工會委員會研究通過。
十三、本暫行規定未盡事宜,由船員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根據國家有關政策、中遠(集團)總公司有關規定,與船員公司工會共同研究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