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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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沂南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的條件
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條件具體如下:
(一)原商業性住房貸款銀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結清貸款;
(二)原商業性住房貸款還款1年(含)以上,且無逾期貸款餘額;
(三)借款申請人必須是原商業性住房貸款的借款人或其配偶;
(四)所購房產已取得《廈門市土地房屋權證》;
(五)申請貸款時前6個月在本市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因單位原因中斷繳存1個月且已補繳的,需提供單位繳存説明函。曾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本市繳存職工,將異地住房公積金餘額轉入其在我市開立的住房公積金賬户,且轉換期間無欠繳、停繳現象的,原繳存地繳存時間與本市繳存時間可合併計算;
(六)個人信用良好。個人信用報告中截至申請貸款時前兩年內個人貸款最高逾期期數不超過3期(含)、累計逾期次數不超過6次(含),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計算在內;
(七)借款申請人及其配偶無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含轉商公貸款和公轉商貸款)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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