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損害技術鑑定的原則主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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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損害技術鑑定的原則主要有哪些
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原則都有哪些相關規定?
一、設定醫療水平原則,是要求參加鑑定的專家應從國情出發,充分考慮各地區、各級醫院的客觀情況和現時的技術水準。該原則一般又分以下三個細則,即醫院等級與專科技術相結合原則、醫療當時水平原則和醫療地域性原則。其涉及的問題是對醫院或醫務人員履行轉醫義務的評價。 二、病情緊急性原則,由於病情危重,醫師在緊急狀態下能夠達到的注意程度與一般情形下的注意程度具有本質的區別。病情緊急性原則相對其他原則具有強烈的排他性,是鑑定時的首選原則。醫師以保證患者生命權為最主要目的時,有時即使出現差錯,也應考慮免責。這裏需要注意的是,醫師因門診量大,診療時間短暫而造成誤診誤治,不能作為緊急性因素看待,否則將成為醫師不負責任的藉口,也不利於醫療制度的改革。另外,目前一些基層醫院,因經濟利益驅使,將一些本不該由其施行的治療措施,進行試驗性治療並造成不良後果者,不能免責。因為此時醫務人員未履行轉醫義務。 三、醫學技術有限性原則,該原則具體表現在兩個方面: 1、醫師裁量權原則。 2、醫療嘗試原則。 以上相關規定即為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的原則,希望對解決你的問題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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