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第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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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第36
公司違反勞動法第36條,我可以要求立即離職嗎
【1】勞動法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2】你看法律規定,應該逐條理解。有的單位勞動者工作每天兩班倒,每天每個勞動者工作12小時,週日,週六基本不休息,例如:油田鑽井工,採油工等。【3】《勞動法》允許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勞動者加班,每月不超過36小時。【4】實行每週六天工作也符合《勞動法》規定。那麼每週工作就在48小時了。【5】你要辭職,單位如果沒有違反《勞動法》沒有違反《勞動合同法》不會給你補償金的。你還要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單位,才符合《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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