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徵收安置補償協議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9W
撤銷徵收安置補償協議
徵地拆遷安置補償協議可以撤銷嗎

根據民法中當事人意思自治平等和誠實信用以及等價有償等原則,如果其中一方當事人在簽字後反悔的,完全是可以由雙方就有關事項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功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依據我國《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合同法》、《民法通則》等相關規定:


1、被拆遷人作為拆遷房屋的合法產權人,有權利與拆遷組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2、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簽訂以後,沒有法定的可撤銷或者無效的情形,不得隨意反悔。


3、《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13條規定,拆遷人和被拆遷人應當依照條例中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安置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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