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能否在原告所在地的法院最新的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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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能否在原告所在地的法院最新的規定是什麼
起訴離婚能否在原告所在地的法院最新的規定是什麼
可以,但需要符合一定條件。一般情況下,訴訟離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
有以下情況的,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訴:
1、另一方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
2、另一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
3、另一方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
4、另一方被監禁的。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三)對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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