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出去2020塊錢要不回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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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出去2020塊錢要不回來怎麼辦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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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出去的錢要不回來怎麼辦

可以雙方溝通協商,協商不成持有效的借款憑證到欠款人或者借款地的法院起訴。為了避免欠款人轉移財產,可以在立案後儘快申請財產保全。
如果不知道對方有沒有財產,可以申請法院到銀行和房管局查詢。法院判決後如對方拒絕執行還款,可以向法院申請申請強制執行,強制執行可以拍賣保全的財產、可以限制高消費等。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一條 被執行人報告財產義務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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