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物權屬不明是否導致合同抵押部分無效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1W
抵押物權屬不明是否導致合同抵押部分無效
抵押物權屬不明,可以導致合同抵押,部分無效。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以及學校、幼兒園等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營利法人的教育、醫療等公益設施都屬於債務人或第三人不可以抵押的財產。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條
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權;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營利法人的教育設施、醫療衞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