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諮詢一下工傷事故的處理流程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6W
您好諮詢一下工傷事故的處理流程有哪些
您好諮詢一下工傷事故的處理流程有哪些
1、進行工傷認定。
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及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可以於1年內提出申請。
2、對工傷認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
3、傷情相對穩定後,如果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可以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內容包括勞動功能障礙和生活自理障礙。
4、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5、根據傷殘鑑定的等級,按照法律的規定進行賠付。
6、鑑定結論作出1年內,情況發生變化的,可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鑑定,並根據新的鑑定結論進行賠付。
申請工傷認定,進行勞動能力鑑定,要求享受工傷待遇
必須仲裁以後,如有不服才可進入訴訟程序。仲裁之前需要先進行工傷認定,向勞動部門申請。
先申請工傷認定,然後鑑定,理賠。
由上文可知,當發生工傷後,員工首先要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在認定了之後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要求用人單位給予工傷賠償。如果用人單位拒絕的話,可以申請工傷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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