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學後老師強迫學生留下做作業 - 有沒有侵犯學生的人身自由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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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學後老師強迫學生留下做作業,有沒有侵犯學生的人身自由權
放學後老師強迫學生留下做作業,有沒有侵犯學生的人身自由權
如果老師強迫學生留下做作業不讓回家的,是屬於侵犯學生人身自由權的行為。同時,這種行為也屬於一種變相體罰。
法律依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二十一條學校、幼兒園、託兒所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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