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老師打學生怎麼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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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把孩子送到學校,是為了讓孩子得到良好的教育,這個時候,學校承擔部分監護責任。而老師更應該為人師表,盡到自己的責任。可是現實生活中,有的老師違反師德及相關規定,打罵學生。那麼,學校老師打學生怎麼處罰?下面我們來跟隨小編了解下相關知識。

學校老師打學生怎麼處罰?

一、學校老師打學生怎麼處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43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 毆打他人 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並 可以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綜上所述,老師毆打學生的行為涉嫌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43條。將會被依法追究行政責任。如果學生存在醫藥費 檢查費,護理費,交通費等名師賠償可以向老師依法提出。此外老師可能會被被在教育系統內部追究相關的行政責任。如果老師打學生造成學生輕傷以上的傷害程度的話,則可以追究老師的刑事責任,即按照法律規定的故意傷害罪的量刑進行處罰。

《教師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要給予教師“行政處分或者解聘”,“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46條規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監護人有權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處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孩子被老師打,家長如何維權?

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13條第2款規定:“學校應當關心、愛護學生;對品行有缺點、學習有困難的學生,應當耐心教育、幫助,不得歧視。”第15條規定:“學校、幼兒園的教職員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46條規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監護人有權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處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48 條規定:“學校、幼兒園、託兒所的教職員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或者變相體罰,情節嚴重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綜上所述,教書育人是老師的本職工作,對學生,老師應該照顧關懷。如果打罵學生,老師會被學校處罰,按照規章制度,面臨警告等行政處罰。打學生情況嚴重的,老師還會被追究法律責任。家長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者發起民事訴訟。具體到老師打學生怎麼處罰,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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