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險的概念應該如何理解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9W
人身保險的概念應該如何理解
人身保險受益人應該如何認定性?
死亡保險金的受益人指定頗有講究。被保險人在指定或變更受益人時,應主要考慮以下因素:首先不會危及自己的人身安全,受益人不會為了獲得保險金,故意危害被保險人。染有吸毒、賭博惡習及道德品質差的人,不宜被指定為受益人;其次是考慮指定哪些人會因自己的死亡喪失、減少經濟來源,造成生活困難,需要扶助的人為受益人,如年邁的父母、年幼的子女等,指定他們為受益人。 被保險人一般應指定自己的家庭成員或近親屬為受益人,如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當他們之中有若干人均需扶助時,可以指定幾個受益人,可以根據他們的不同收入水平和自己的供養義務,合理地確定受益人的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 如果受益人是無行為能力人(兒童或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保險金由受益人的監護人代為領取和掌管。但在法律上監護人與受益人是有區別的。這些因素被保險人在指定受益人時均應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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