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人無權處分房屋

來源:法律科普站 2.51W
繼承人無權處分房屋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無權處分房產出售詐騙嗎

視情況而定。這要看該房產是否有你的股份,佔該房產股份的比例。如果有則屬於侵權行為。屬於民事糾紛,可以民事調解。如果沒有則屬於詐騙行為,要追究其刑事責任,屬於犯罪行為。一般來説,無權處分出賣房產會作為民事糾紛處理。因為當事人追求的都是房屋的所有權。如果當事人是善意的,可以善意取得房屋的所有權,如果是惡意的,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權,可以找無權處分人予以賠償。
《合同法》第五十一條無處分權人訂立的合同,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後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
第五十二條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