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中途辭職

來源:法律科普站 9.2K
勞動合同中途辭職
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中途辭職了怎麼辦

勞動者與公司確立勞動關係之後,需要確定勞動期限,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實踐中有些勞動者以為簽訂了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沒做完約定期限不能依法走人。其實不然,即使簽訂了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沒做到期滿,還是可以走人。實踐中,勞動者可以在下面情況中請求離職:


1、勞動者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這種方式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


2、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按規定公司有下面情況的勞動者可以如此解除勞動合同:


(1)公司沒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公司沒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公司沒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有特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3、勞動者沒有任何依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公司不但不給經濟補償,還需要給單位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


當然,勞動者合法解除勞動合同時,需要辦理好下面的離職手續:


1、勞動者先向人事部門提出申請,填寫《離職申請表》,接着找相關領導簽字;


2、核對好考勤表,包括離職當月以及上月以確定還沒結算的工資;


3、領取人事部門的離職檔案,包括離職證明、社保繳納憑證、公積金金龍卡和就業失業登記證;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