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判緩刑工作問題

來源:法律科普站 1W
公務員判緩刑工作問題
我想問一下公務員判緩刑工作問題怎麼解決
關於公務員判緩刑工作問題,公務員被判緩刑會被開除。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十七條 違法違紀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在行政機關對其作出處分決定前,已經依法被判處刑罰、罷免、免職或者已經辭去領導職務,依法應當給予處分的,由行政機關根據其違法違紀事實,給予處分。 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緩刑稱暫緩量刑,也稱為緩量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並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