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車禍調解的條件

來源:法律科普站 6.8K
出車禍調解的條件

目前,很多重大交通事故是由相關的行為人不清楚應該如何正確處理交通事故所導致的。所以瞭解正確的交通事故處理方法是避免二次交通事故以及及時獲得救助就為有效的方法。當事人自行對交通事故的處理,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應當先撤離現場,再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交通警察適用簡易程序對道路交通事故的處理,應當嚴格依法辦事,保證處理程序的合法性。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出車禍調解的條件有哪些

出車禍調解的條件如下:
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17條的規定:當事人共同請求調解的,交通警察應當當場進行調解,並在事故認定書上記錄調解結果,由當事人簽名,交付當事人。
當事人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日。
由此,現場調解只需要雙方共同請求即可。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