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調解的法律特徵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2W
法院調解的法律特徵有哪些
調解的特徵有哪些

第一、調解是在第三方的主持下進行的,這與雙方自行和解有着明顯的不同;


第二、主持調解的第三方在調解中只是説服勸導雙方當事人


互相諒解.達成調解協議而不是作出裁決,這表明調解和仲裁不同;


第三、調解是依據事實和法律、政策,進行合法調解,而不是不分是非,不顧法律與政策在“和稀泥”。


店面合同多數情況下是租賃合同,所產生的糾紛就是租賃合同糾紛,合同雙方當事人違約的情形主要有,出租人擅自收回店面,承租人不支付租金、不按照合同約定使用店面、擅自改建店面、擅自將店面進行抵押等的,沒有違約的一方都可以要求違約方支付一定的違約金。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