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吉林省離休幹部撫卹金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1W 離休幹部撫卹金標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標準,從2004年10月1日起調整為: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烈士的撫卹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工資福利 離休幹部 吉林省 勞動糾紛 撫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