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生兼職算勞動關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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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兼職算勞動關係嗎
在校生兼職算勞動關係
專業律師法律分析:
在校生兼職的,與用人單位之間沒有建立勞動關係。根據勞動部印發的《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在校利用業餘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係,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諮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二條
在校生利用業餘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係,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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