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徐州市員工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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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徐州市員工勞動合同
徐州市全日制勞動合同書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1、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如約定試用期超過6個月,不購買社會保險等。


2、採用脅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損害生命、健康、榮譽、名譽、財產等強迫對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如合同期滿後強迫續訂勞動合同。


3、採用欺詐的手段,故意隱瞞事實,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如虛假承諾優厚的工作條件。


4、訂立程序形式不合法的勞動合同。如雙方當事人未經協商,或者未經批准採取特殊工時制度等。


5、違反勞動安全保護制度。如約定勞動者自行負責工傷、職業病,免除用人單位的法律責任等。


6、違反規定收取各種費用的勞動合同。如強制收取培訓費、保證金、抵押金、風險金、股金等。


7、主體不合格的勞動合同。如招用童工、冒籤合同等。


8、侵犯婚姻權利的勞動合同。如規定合同期內職工不準戀愛、結婚、生育。


9、侵犯健康權利的勞動合同。如約定工作時間超過法律規定,損害勞動者正常休息休假。


10、侵犯報酬權利的勞動合同。如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資,支付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等。


11、侵犯自主擇業權利的勞動合同。如設定鉅額違約金、培訓費,限制職工流動。


12、權利義務顯失公平的勞動合同。如設定無償或不對價的競業禁止條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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