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社保可以轉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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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的社保可以轉外地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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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社保可以轉入上海?

  在當事人符合以下條件之一,並且當地的社保部門同意接收的前提下,可以轉入的:
  1、當事人在當地(上海)實現就業後,可以把社保關係轉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社保部門,由用人單位統一參保(具體參看我國《社會保險法》第19條、32等規定);
  2、在當事人的户口已經遷入當地,並且當地的社保部門願意接收當事人的社保關係的前提下,社保關係可以轉入當地繼續參保(具體應事先諮詢當地的工作人員)。

  一,轉移社保關係的手續及需要的資料,可以參照如下辦理:
  1,單位辦理保險關係的轉移:憑單位介紹函、被代理人員停保手續和社會保障卡到相關的人才服務中心辦理;
  2,提供户口所在地的社保機構開出的社保轉移證明原件(註明本人姓名和身份證號碼,社保機構的户名、帳號和開户行名稱,並蓋社保機構公章。該證明3個月以內有效。)和身份證複印件1張(第二代身份證需在同一張A4紙上覆印正面和背面);
  3,個人辦理保險關係的轉移:持接收單位介紹函,調出單位停保手續和社會保障卡到相關的人才服務中心辦理。社會保險基金轉入當地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部門。

  二,社保續交的方式和資料,可以參照如下辦理:
  1,參保人員在省內流動,只需轉移養老保險關係,基金不再轉移。參保人員跨省轉移接續養老保險的,轉移模式依然為“雙轉移”,即個人賬户基金和統籌基金都要轉移。可以辦理社會保險關係接續手續;
  2,具體辦理方式為:職工與企業解除勞動關係後,個體工商户、自由職業者或自謀職業者可攜帶身份證、養老保險個人賬户對賬單或醫療保險手冊、卡,到當地社會保險機構辦理社保關係接續手續,第二月按季或按年繳納社會保險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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