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組進行清算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4W
哪些情形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組進行清算的
哪些情形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組進行清算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組進行清算:
(一)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
(二)雖然成立清算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三)違法清算可能嚴重損害債權人或者股東利益的。
債權人未提起清算申請,公司股東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

風險提示: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公告債權人;
(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税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税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