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可以進清算組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9W
債權人可以進清算組嗎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債權人可以請求法院指定清算組進行清算嗎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的規定,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自行清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債權人請求法院指定清算組進行清算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一)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
  (二)雖然成立清算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三)違法清算可能嚴重損害債權人或者股東利益的。
  具有本條第二款所列情形,而債權人未提起清算申請,公司股東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