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入職合同書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4W
餐飲入職合同書
入職合同書丟了怎麼辦

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以及第十九條第四款“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的規定,你與公司建立勞動關係的時間,應該從進入公司之日起計算。


而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的規定,公司應該自你參加工作滿一個月後,向你支付二倍的工資。


“因別的原因離職了”,“公司還把我籤的那個合同弄丟了”,使得你與公司之間至少四個月的事實勞動關係,無任何資料可以證明,自然無法考量這一段的工作經歷,也就不能計入你的檔案,導致你的工齡減少,直接影響到你的切身利益。對此,公司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