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立案多久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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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立案多久抓人

受案範圍,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有國家行政職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不服,依法提起訴訟的,屬於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都有明確的管理範圍,比如普通的基層法院不能審理涉外專利侵權案件,這在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所以,當事人在起訴時候,一定要明確是否在該法院的受理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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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姐想問下詐騙罪立案後多久抓人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六十二條“公安機關受理案件後,經過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於自己管轄的,由接案單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報告書》,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予以立案。”由此可見,立案的標準有三條,符合條件即立案,不存在多長時間的説法。
1有犯罪事實
即已經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刑律,構成了犯罪。這種犯罪事實已客觀存在,非主觀臆測;已有證據證明,並非毫無根據。
2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為需要依法給予刑罰處罰。如果其行為僅構成犯罪,而依法不應追究其刑事責任的,也不應立案。
3屬於自己管轄
如前所述,公安機關只能管轄法律規定的屬於自己管轄的案件,應當管轄的一定要管,不管是失職;不應當管轄的一定不管,管了就是越權。
綜上所述,只要符合以上三點,不管對方是什麼人,哪怕是沒見過他,都不能影響立案。
   至於詐騙罪立案後多久抓人 ,這要看案件具體情況了,實際中情況可能會比較複雜,一般來説立案後,明確犯罪嫌疑人的既可以採取拘留、逮捕強制措施了,如果公安機關履行職務有不作為的情況,應當立案不立案的在收到不立案決定書後可以向同級檢察機關反映,其他不作為情況可以向該公安機關督查部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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