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與乙公司因合同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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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與乙公司因合同糾紛
甲公司提出因市場行情變化 要求終止與乙工廠的合作 這樣的話甲公司與乙工廠之間的合同是不成立
一般情況下,合同成立即生效。雙方就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得任意解除或終止。 對方提出的市場行情變化,一般不構成對方解約或終止合同的事由。 除非構成情勢變更,但請注意情勢變更不屬於商業風險,且必須通過法院來認定是否構成情勢變更,才能解除合同。 否則對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以上是對您問題的初步解答,如有需要請聯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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