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採取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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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採取強制措施

為了是刑事訴訟程序順利進行相關機關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羈押或逮捕等行為就叫做強制措施。強制措施的執行者是必須經過相關的申請才能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否則屬於非法執行強制措施。刑事強制措施一般包括: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而適用對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於訴訟參與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強制措施。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我想問問什麼叫採取強制措施呢?

説到採取強制措施這個概念,一般來説是在刑事案件中用的比較多,在刑事訴訟中的強制措施,是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跑、自殺、毀滅罪證、干擾證人作證並阻止犯罪分子繼續犯罪而由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或人民法院採取的一種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採取限制或剝奪措施的強制措施。刑事強制措施按其強制程度從低到高,依次有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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