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用果園的徵地賠償標準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3W
徵用果園的徵地賠償標準

徵地拆遷的補償標準不是固定的,沒有統一的計算標準,因為需要參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場價格、政策等,當然,確定補償數額還是和當事人協商確定最好,這樣不會因此產生補償糾紛。一般拆遷補償標準的調整由市縣人民政府公佈。我國法律規定各地政府應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當地人均收入增長幅度等情況,每2至3年對徵地補償標準進行調整,逐步提高徵地補償水平。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果園徵地賠償標準

土徵收補償標準根據《土管理》第四十七條規定:

徵收土按照徵收土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收耕補償費用包括土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及附着物青苗補償費徵收耕土補償費該耕徵收前三平均產值六至十倍徵收耕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農業口數計算需要安置農業口數按照徵收耕數量除徵前徵收單位平均每佔耕數量計算每需要安置農業口安置補助費標準該耕徵收前三平均產值四至六倍每公頃徵收耕安置補助費高超徵收前三平均產值十五倍 徵收其土土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土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規定 徵收土附着物青苗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徵收城市郊區菜用單位應按照家關規定繳納新菜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規定支付土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能使需要安置農民保持原水平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府批准增加安置補助費土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總超土徵收前三平均產值三十倍 務院根據社、經濟發展水平特殊情況提高徵收耕土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

果園徵地補償2017年是多少?每個地方規定不一樣。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第二十二條 國家建設徵用土地,建設單位應支付土地補償費、青苗和附着物補償費、安置補助 費,標準如下:

1、土地補償費

1、徵用耕地、蔬菜地,根據國家規定的價格政策,按該土地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下同)的 六倍計算;

2、徵用魚塘、藕塘、養殖場、果園、竹園、林地等土地,按該土地年產值的五倍計算;

3、徵用柴山、灘地、水塘、葦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該土地年產值的三倍計算;

4、徵用宅基地按鄰近耕地的補償標準計算;房屋由建設單位另行徵地移遷重建的,原宅基地不 再給予補償;

5、徵用無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補償。

2、青苗和附着物補償費

1、青苗補償費,一般按一季農作物的產值計算;能收穫的不予補償。多年生經濟林木,可以移 植的,由建設單位付給移植費;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單位給予合理補償或作價收購;

2、房屋拆遷,按房屋結構、面積、新舊程度,給予合理補償; 違章建築物和開始協商徵地後突擊搶栽的樹木、突擊搶建的建築物,不予補償;

3、農田水利工程及機電排灌設施、水井、人工魚塘、養殖場和電力、廣播、通訊設施等附着物, 按照實際情況付給遷移費或補償費。

3、安置補助費

1、徵地前農業人口人均耕地在一畝以上的被徵地單位,徵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為該耕地被徵用 前三年平均每畝年產值的三倍;徵地前農業人口人均耕地不滿一畝的被徵地單位,徵用每畝耕地安置 補助費以年產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減少零點一畝,安置補助費相應增加年產值的一倍,但最高 不得超過年產值的十倍;

2、徵用非耕地安置補助費,按該土地年產值和略低於鄰近耕地的安置補助倍數計算;

3、徵用房屋和其他建築物的地基以及無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補助費。

四、按照本條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 的,經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最高不得超過土地 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二十倍。

五、國家建設徵用土地支付的各項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除應當屬於個人的附屬物和青苗補償費 付給本人外,其他費用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與有關鄉(鎮)村商定處理,用於組織被徵地單位發展生 產、安排多餘勞動力就業和不能就業人員的生活補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或佔用。

六、大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項目徵用土地的補償安置標準和辦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據國家規定 另行制定。

當果園用地被當地政府徵收後,農民伯伯們都希望有一個好的賠償來彌補自己所受的損失,由上文我們知道每個地方有每個地方的規定,所以自己的果園被徵收後可結合當地的相關政策對此進行評估看自己能補償到多少費用,一般政府單位都會最大力度的保護百姓的利益。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