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性談判適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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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爭性談判適用範圍
競爭性談判適用範圍
競爭性談判適用範圍:
(1)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內,且未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貨物、服務;
(2)依法制定的集中採購目錄以外、採購限額標準以上,且未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貨物、服務;
(3)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經批准採用非公開招標方式的貨物、服務;
(4)按照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以外的政府採購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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