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商品房滯納金的問題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5W 滯納金問題根據2008年11月17日公安部部長辦公會議通過,並於2009年4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 “本規定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2004年4月30日發佈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公安部第69號令)同時廢止。本規定生效後,以前有關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的規定, 我認為你的情況,可以適用新的《規定》,即,滯納金不得超過本金。 滯納金 合同事務 商品房 合同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