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債權債務抵消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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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債權債務抵消所得税
三方債權債務能否抵消

1、當事人雙方互負債務互享債權


抵銷發生的基礎在於當事人雙方既互負債務,又互享債權,只有債務而無債權或者只有債權而無債務,均不發生抵銷。雙方當事人互負債務互享債權,一般因兩個法律關係而發生,但也不排除當事人雙方基於多個法律關係而累計的對待債權債務。比如,甲欠乙建設工程款200萬元,乙第一次向甲購貨欠款150萬元,第二次購貨欠50萬元。甲可以以乙兩次共欠其的200萬元貨款債權,抵銷其欠乙的200萬元工程款。


2、雙方債務均已到期


抵銷具有相互清償的作用,因此只有履行期限屆至時,才可以主張抵銷,否則,等於強制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犧牲其期限利益。但在特殊情況下,未屆清償期債權可以視為到期債權,依法抵銷。比如我國破產法規定:“破產宣告時未到期的債權,視為已到期的債權,但是應當減去未到期的利息。”


公民在日常生活中,難免會與他人發生一些債務關係,那麼為了更好的保障雙方的各項權益,雙方也需要簽訂債權合同,同時也需要在債權合同中寫明雙方信息以及債務債權的相關信息,如果任何一方做出了違反債權合同中的條約後,違約的一方也需要承擔一定的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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