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法第42條第一款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4W
立法法第42條第一款
繼承法第25條第一款
《刑法》第25條第一款:【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第26條的第一款:【主犯】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第26條第四款:對於第三款規定以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  《刑法》  第二十五條 【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第二十六條 【主犯】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  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  對於第三款規定以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