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8年夫妻共同財產

來源:法律科普站 5.45K
結婚後8年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結婚8年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嗎

不會,婚姻法出台之前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6條規定,一方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婚後由雙方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房屋和其他價值較大的生產資料經過8年,貴重的生活資料經過4年,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此條已廢除。現在夫妻共同財產按現行婚姻法規定的進行認定。即使發生在此條沒廢止之前的婚姻,如果現在離婚的話,也應按現行法律規定執行。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