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協議補充説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4W
合夥協議補充説明
補充説明

房屋產權到期後,如何續期,目前來看有兩種模式,一是房隨地走,政府補償,即政府行使所有權,到期後收回土地,並對地上建築物按一定折舊給予補償;二是重籤合同,續繳出讓金,即按市場地價或一定折扣繳納出讓金,可以一次補交或每年收取。


雖然説這個國家土地的使用權跟這個產權是有一定的相似的。同時這個也容易讓人造成誤解的。這個所有的土地都是國家的。這個是一個必有的前提,我們的土地是國家的,公有的。並不屬於我們自己的私人財產的。所以,對於這個違法的事情,我們還是不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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