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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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江西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參保範圍
江西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中規定有已年滿60週歲、無任何社會養老保障的城鄉居民,根據《暫行辦法》實施之日前已年滿60週歲(1947年9月30日前出生),無任何社會養老保障的城鄉居民,在2008年底前可選擇一次性繳納15年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費,以此來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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