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定金後悔 - 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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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定金後悔,怎麼辦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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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定金後悔了怎麼辦

您好,對於您提出的問題,我的解答是:

你好,那個交了定金後悔了怎麼辦的事, 1.如果開發商在認購意向書規定期限內將購房者已認購房屋轉

售其他第三人而導致未能正式簽約的,應雙倍返還購房者定金。

2.如果開發商未取得有關商品房銷售之合法證件或者由於開發

商自身原因造成雙方不能簽署正式合同或者因此造成合同無效的,開

發商應返還購房者之定金並承擔購房者的損失。

3.如果雙方僅僅因正式合同、有關補充協議之內容無法達成一

致,而與認購意向書內容無關,致使簽約不成的,則雙方不存在違約

行為,開發商應將定金全額返還購房者。

【法律條文】: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發佈的商品房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所明示的事項,當事人應當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 商品房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買受人應當訂立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

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明確以下主要內容:

(一)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狀況;

(三)商品房的銷售方式;

(四)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五)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

(六)裝飾、設備標準承諾;

(七)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

(八)公共配套建築的產權歸屬;

(九)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

(十)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

(十一)解決爭議的方法;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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