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是否能判處緩刑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1W
交通肇事逃逸是否能判處緩刑
交通肇事逃逸是否能判處緩刑
1、緩刑是對判處三年以下、拘役的犯罪分子,犯罪後具有悔改表現,適用緩刑不致再危害社會,而不予以關押的刑罰適用方法。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告人主觀上出於過失犯罪,一般罪過小,可以考慮儘量多的適用緩刑。但對交通肇事案件適用緩刑應當考慮幾個方面。
2、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3、結合交通肇事案件的特徵,是否具有悔罪表現應考慮以下幾個方面:
(1)肇事後是否主動報警、積極施救、保護現場、將損失限制在最小。根據有關交通法規,駕駛員在發生事故後,對傷者施救、主動報警、保護現場、配合有關機關處理事故是他們的義務,從法學角度講,這種義務是駕駛員先行行為即肇事行為產生的。違反這些義務,應加重其責任。盡了上述義務,是“悔罪表現”的體現;
(2)肇事的駕駛員要能夠實事求是的向事故處理部門陳述肇事的具體情況、原因,不推卸責任,不違心規避法律。做到這一點,是被告人認罪、悔罪的表現,否則不能認為是悔罪;
(3)在事故處理中,肇事的駕駛員及其家人要能夠積極賠償受害人及其家人的損失。
4、針對交通肇事案件的特殊情況,擬判處緩刑的,如未全部賠償被害人僅是達成賠償協議的,應當儘量增加緩刑考驗期,使其在考驗期內約束其賠償被害人。
5、對緩刑考驗期內,不按協議賠償被害人又未與被害人達成延期賠償協議的,可以考慮對其撤消緩刑。在處理交通肇事案件中,有相當一部分案件被害方得不到賠償,加深了痛苦,而被告人卻未履行賠償義務。
熱門標籤